2023-10-11

为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功能,近期,多地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相关政策。


(一)缴存篇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
答:徐州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员工和有执业资格的灵活就业人员。
2.如何办理灵活缴存?
答: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托银行I类借记卡、营业执照或执业资格证书、本市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到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审核,经管理部审核后到受托银行柜面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办理账户缴存登记时需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徐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
3.已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否申请灵活缴存?
答: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只能设立一个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开设缴存账户时未在本市开设个人账户,或原有个人账户已注销。
4.灵活缴存可以转入单位缴存吗?
答:可以。灵活就业人员在灵活缴存期间,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入单位继续缴存。
5.月缴存额怎样确定?
答:灵活就业缴存人的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
灵活就业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个人按照其月平均收入据实申报,也可参照其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同时不得低于当年市公积金中心公布的缴存基数下限、不得高于上限。
灵活就业缴存人的缴存比例区间为10%-24%,由其本人在申请设立个人账户时自主确定。
6.灵活缴存怎么缴款?
答: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缴款。开户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银行每月15日进行扣款,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需每月15日前在用于扣款的本人I类银行借记卡上备足应缴金额。
7.在徐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到异地继续缴存吗?
答: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转至异地工作且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异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可向转入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二)提取篇
1.灵活缴存无贷款如何提取?
答:账户设立后一直以灵活就业缴存人身份缴存,未申请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自愿终止缴存的,由本人书面申请,持有效身份证件、本人名下的I类银行借记卡到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由缴存职工转变为灵活就业缴存人且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愿终止缴存时可以提取灵活就业缴存部分。
2.灵活缴存有贷款如何提取?
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未结清前,其住房公积金仅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其他原因不得提取。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通知,优化该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据通知,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频次:由按年提取调整为可按月、季度、半年或年提取;取消缴存职工离异一年内购房不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或配偶)户籍地或工作地须在该市的限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及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加大无房缴存人租房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求,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现将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提高无房缴存人租房自住提取频次,无房缴存人可按月、按季度、按年提取,全年不超过12次,每户家庭年支取金额上限为25000元;三孩家庭的年支取金额上限为30000元;缴存职工家庭当年合计提取额不超过最高提取额。


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缴存人可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兰州市域内新建商品住房(已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项目(楼盘)登记手续)首付款,提取额合计不超过购房协议中约定的首付款金额。职工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不得再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要件:1.身份证明材料;2.商品房认购协议;3.购房定金票据(公积金余额不够首付款的,须提供首付款自付部分票据);4.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5.结婚证(拟认购房屋在配偶名下时提供)。
时限:自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之日起至完成网签备案之日止可申请提取1次。
注意事项:
1.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只能由本人申请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提取资金应划转至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账户,缴存人和房地产企业应在收到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凭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和备案,并及时将合同备案号或备案证明反馈至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被解除或者被确认无效后,职工本人及配偶、房地产企业应配合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于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住房公积金账户。
放宽“老旧小区增设电梯”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放宽原“纳入到省、市政府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目标任务范围”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提取备案”等条件限制。调整为“经相关主管单位许可,缴存人在室外公用部位增设电梯,并由本单元业主家庭分摊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可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同一套自住住房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分摊协议或方案中明确的个人分摊金额(政府提供资金补贴的应扣除政府补贴部分)。
要件:1.身份证明材料;2.《不动产权证书》;3. 新增设电梯的《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证书》;4.新增设电梯费用分摊协议或方案(应加盖增设电梯项目所在社区、街道或住建部门公章);5.结婚证(《不动产权证书》在配偶名下时提供)。
时限:以新增设电梯的《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日期为准,5年内提取1次。


为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不断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现作如下通知:
一、对非首次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自动检测其本人及配偶自最近一次租房提取至本次租房提取期间的提取记录,期间未有过购房和偿还房贷本息提取记录,也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婚姻状况信息无变化,申请提取金额在不超出最大可提取金额的情况,由系统进行自动审批,提取资金即时到账。
系统如检测到相关记录或缴存人婚姻状况信息变化的,则转入人工核实程序,由审批人员根据核实结果进行相应审批。
二、租房提取频次由每年2次提高到每月1次。


(一)政策执行时间
2023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
(二)主要内容解读
1.如何理解多子女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
答:指至少有一个子女未满18周岁,并且子女个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家庭。
2.符合多子女家庭应提供什么材料?
答:可以体现家庭子女情况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合法收养文书等。
3.离异、再婚家庭的子女个数如何计算?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可以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4.收养子女是否计入家庭子女个数?
答:收养子女计入家庭子女个数,需提供合法收养文书或收养登记证等可证明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5.政策调整前后的额度有何变化?
答:多子女家庭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实际可贷金额仍需根据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房屋价值、还款能力等综合评定后确定。
6.政策执行前已申请贷款的如何计算额度?
答: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时间早于2023年10月1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实施前的政策执行。
来源:中国会计报综合北京市人民政府、
各地人民政府网站、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