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4
市人社局介绍,根据国家统一要求,近日和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沪人社规〔2024〕3号),明确自2024年3月1日起,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从现行的24%调整为20%。此次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影响个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比例仍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
01
华华: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费的比例是多少?
申税小微:
当前为24%,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沪人社规〔2024〕3号),
自2024年3月1日起,调整为20%。
02
哪些人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参保?
一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
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
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灵活
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
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
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
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
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5月1日
起,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
户籍人员等均可在本市参保。
03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
参保缴费手续。①线上办理(目前仅限本
市和外省市户籍人员),可登录“随申办”
APP,搜索“灵活就业一件事”进入办理
功能,点击“立即办理”进行申报,也可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si.12333.gov.cn),
在首页“主题服务”-“参保登记”-“灵活
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
”板块,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②线下办理,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
件(或电子亮证),至就近的街镇(乡)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04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养老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男性年满60周岁、
女性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
15年的,可在待遇领取地申领基本养
老金(待遇领取地一般为本人到龄时
的户籍地或最近一个累计缴费满10年
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死亡的,其遗属
可申领遗属待遇,其养老保险个人账
户余额也可按规定继承。
05
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计发办
法一样吗?
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参加的都是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
是一样的。养老金标准按照“多缴多
得、长缴多得、晚领多得”原则,根
据累计缴费年限、缴费水平、退休年
龄、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市)城镇单
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等参数综合确
定。
06
如何查询本人缴费信息、了解政策动态?
参保人员可登录“随申办”APP,搜索
“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情况”,查询本人养老保险缴费信息。
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转移接续、待遇
申领等有疑问的,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网站、12333服务热线进行查
询或咨询,还可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
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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